調查顯示,德國76%的消費者表示在選購啤酒時,按照《純凈法》釀造的“純度保證”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。然而經(jīng)過不斷修訂,如今的消費者大多并不清楚按照《純凈法》規(guī)定,“純正啤酒”應該包含哪幾種原料。
事實上,追根溯源起來,《純凈法》的初衷本來也跟維護啤酒的“純正性”八竿子打不著。法令中之所以規(guī)定了大麥而非小麥作為啤酒原料之一,只是因為小麥是用來做面包的重要原料,為了避免兩個行業(yè)搶奪資源,才特意指定。統(tǒng)治巴伐利亞的維特爾斯巴赫王朝曾頒布過制造小麥啤酒特許令。1551年,《純凈法》中原料的內涵已經(jīng)有了擴充,酵母和月桂樹葉被允許添加到其中。
甚至,《純凈法》本來就不叫“純凈法”,這個叫法是1918年才被一個巴伐利亞州議員首創(chuàng),從此才流行開來。
上世紀80年代,在建立歐洲共同市場時,因為擔心并不把《純凈法》當回事的進口啤酒沖擊德國啤酒市場,德國人試圖在本國實施禁令,禁止其他歐盟國家生產(chǎn)的添加額外成分的啤酒使用“啤酒”的名號,其他國家當然不干。
1987年,歐洲法院裁定,德國政府關于啤酒中添加劑有害健康的說法并不成立,畢竟,外國啤酒中的這些添加劑在其他德國食品中廣泛存在。